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otice on the Nomination of Shandong Provinc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s for the Year 2025
All relevant units and experts:
According to the "Shandong Provi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 Measures" and other relevant regulations, the relevant matters regarding the nomination of the 2025 Shandong Provi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 are hereby notified as follows.
1、 Award Setting
The Provinc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 has six categories, namely: the highes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 the natural science award, the technological invention award,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award,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youth award, and the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operation award.
2、 Reward oriented
The 2025 Provinc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 highlights high-level technological self-reliance and self-improvement, serving major national strategies and Shandong's development. It increases the reward for basic research and applied basic research, encourages enterprise innovation and industry university research cooperation, supports the resolution of key common technical problems in industries or maj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hallenges in enterprises, as well as landmark achievements that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key core technology breakthroughs such as import substitution. It focuses on cultivating national strategic talent teams and supports landmark achievements led by outstanding young talents.
3、 Nomination method
The nomination methods are divided into expert nomination and unit nomination.
(1) Expert Nomination
1.提名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3)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
(4)2015年以来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国家奖第一完成人);
(5)2020年以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省奖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或行业领域内进行提名,并充分了解提名项目(人选)的真实情况。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主责专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院士、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2)国家奖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3.回避要求。提名专家不得作为同一年度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选,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的评审活动。专用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崂山实验室;经省科技厅认定具有提名资格的中央驻鲁单位、企事业单位等(见附件1)。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严格在提名数额(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查看)范围内择优限额提名,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四、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五、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时,由主责专家(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通过电子邮件向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见附件2),并提供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证明,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资格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提名单位提名前,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中查看提名限额,账号和密码统一由省奖励办进行分配。
(二)提名奖种和等级
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充分了解提名人选或项目的真实情况,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3)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重要参考,应根据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提名通用项目的提名者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s://60.208.139.58:8000/),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涉及国防安全等领域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提名。
六、提名公示
项目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主体
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提名单位提名的,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由专家提名的,应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市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协助进行提名公示。提名公示材料应存档备查。
(二)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内容应当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提名单位的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七、科研诚信和提名责任要求
(一)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八、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于2025年3月17日16:00前将专家提名申请表(word版和专家签字后的PDF版)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省奖励办邮箱;
(二)请于2025年4月8日16:00前由提名者将提名材料统一汇总报送至省奖励办;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各设区市应加盖人民政府或办公室(厅)公章,专家提名项目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函原件,内容包括提名总体情况,被提名候选人或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提名前公示结果,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单位提名汇总表1份(见附件4,专家提名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书脊须标明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
专用项目单独提交纸质版提名函和提名书原件1份,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提名单位应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工作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
九、提名时间要求
(一)专家提名资格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6:00;
(二)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3月18日10:00;
(三)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6:00;
(四)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6:00。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51063、51751067。
电子邮箱:sdskjjlbgs@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418房间。
Attachment:
1.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
2.专家提名申请表
3.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4.单位提名汇总表
Attachment download:
Office of Shand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ward Committee
2025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