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Hotline: 0531-88543089 88543389 Email: sdszbzz@163.com 昨日官网点击量:13489
Navigation Menu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黄河流域协同科技创新(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60截图20260521091711190

To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s of various cities, relevant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 and all relevant units: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化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6年黄河流域协同科技创新(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区域范围

协作区域范围为重庆、河南、新疆(喀什地区、兵团第十二师)、陕西、四川、内蒙古、甘肃(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山西、西藏日喀则市、青海省海北州、宁夏。其中,新疆、甘肃、西藏、青海除以上指定协作区域外,其他区域不在此次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必须是山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注册期满一年(截至2026年5月20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2.项目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其中,主要合作单位必须是协作区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包括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等内容,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3.项目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要素保障,健全项目实施财务、成果、绩效等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关键节点绩效检查,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技术负责人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项目的关键科研人员,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经费使用等全过程管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任期能覆盖项目执行周期,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担任。

4.项目限项要求。同一科研人员在本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同一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参与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5.科研诚信。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牵头申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须签署“绿色门槛”制度承诺书。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3、 Declaration requirements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实施期自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各市、各主管部门(单位)每个指南限推荐申报一个项目。

2.企业牵头的项目应匹配自筹资金,自筹资金额度应大于申请资助资金额度的2倍以上,优先支持自筹经费投入比例高的项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行补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的项目可不要求匹配自筹资金。

3.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4.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4. declaration process

1.查看项目指南。指南内容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platform/)发布。

2.在线填报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找到“办事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按照云平台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考察的依据。系统填报自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7:00开始,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星期日)17:00时前,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

3.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在科技云平台中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最终由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以及中央驻鲁单位作为项目一级主管部门,须严格对照“申报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推荐。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3日(星期三)17:00时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由一级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后(PDF版、Excel版)于6月3日前报至邮箱sdkjtqycx@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

5、 Precautions

1.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2.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3.省科技厅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牵头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

4. Cadres and employees of directly affiliated institutions of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ho participate in project applications shall comply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Standardizing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of Cadres and Employees" issued by the Party Group of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ticipants in the project application should proactively report to their respective units and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tachment:

1.推荐项目汇总表

2.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Attachment download:

1.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2.业务咨询联系方式.doc

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26年5月20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