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天津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评价工作启动 ■ 665款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① 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初步形成,超过5万家企业开展贯标,遴选确立200家以上贯标示范企业,培训超过100万人次;15万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成为政府、行业、企业分业施策的重要依据;形成一批两化融合新方法、新工具、新解决方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引领企业战略转型、组织变革、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② 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明确针对分享经济拟出台的各项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必须事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开展咨询评估。《意见》提出,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对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密切相关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
③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减税降费,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等人工成本;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成本。《通知》包含25项降成本举措。
④《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示范平台的主要功能、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管理等内容。工信部将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并支持技术类示范平台申报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本办法自2017年7月3日起施行。
⑤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天津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苗圩部长近日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天津市政府签署《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强协同合作,建立部市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天津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努力打造世界智能科技产业基地。
⑥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评价工作启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近日部署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单位评价工作,将对各试点单位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使用、运维管理体系建设、能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有害物质控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经过试点单位自查、初评价、终评价三个阶段后确定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⑦ 665款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第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次共665款车型入选,其中乘用车39款(纯电动34款+插电式混合动力5款)。
(来源: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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