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内外认可

时间:2019-08-13  发布者:sdszbzz 

中国欧盟商会今年5月发布的2019年度《商业信心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585家在华欧盟企业约六成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介绍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内外认可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赵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7月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全面加强保护工作汇报。

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相关工作最新进展和下一步考虑。

主要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抓紧推进修改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大侵权行为惩处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有序推进著作权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

(二)加强源头保护,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上半年,高价值专利平均授权周期压缩至20.9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5个月。共完成发明专利授权23.8万件,同比增长9.9%。商标注册351.5万件,同比增长67.8%。1-5月,著作权登记133.8万件。

(三)加强行政司法保护,加强执法指导。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加强执法指导工作,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联合挂牌督办大要案件。上半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5万余件,同比上升约80%;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案件2000余件,同比上升约23%;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00余件、3400余人;1-5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00余名,涉案价值48亿余元。

(四)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健全保护工作体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推动相关机构改革,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刑事打击体系进一步完善。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机制建设,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强保护国际合作。持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合作,扎实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认可。据调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8年的76.88分。中国欧盟商会今年5月发布的2019年度《商业信心调查》报告显示,受访的585家在华欧盟企业约六成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强。美国商会今年3月发布的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专门指出,中国在网络销售环境改善、药品专利执法等方面的成绩尤其突出。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中国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大幅提高违法成本,重罚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想请问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是什么样的进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宋建华】

首先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保护的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其中赔偿低是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影响权利人获得感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时再次强调,中国将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刚刚结束的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也指出要积极推进专利法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在2015年向国务院报送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方案。2018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议,于2018年12月23日-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定了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从现行的“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与此同时,在今年的4月2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进一步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这些举措都将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支持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权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们都知道,现在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中国企业向海外“走出去”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当然,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块,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方面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刚才赵局长和张司长也提到已经设立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如果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什么具体的举措来维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谢谢您的提问。确实像您说的一样,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频率是明显上升的。我们分析,里面有很多原因:一是不清楚海外的制度,对于海外的法律程序也不了解。二是一些信息不通畅,语言也不通。另外,也不了解在海外维权找哪些专业化的机构,造成企业在海外维权难度比较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我国相关权益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近年来,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信息供给。从2015年开始,我们就指导建设了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并推出微信公众号服务,向企业提供我们主要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目前,已经汇集了1400余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20多个重点贸易对象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概览,近30本知识产权实务指引。在这个网站上,也提供了350多家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40余名专家名录,为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二是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维权援助。这个中心是两周前正式成立的,主要是聚焦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存在的难点和痛点,构建国家层面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建立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指导和协调机制,这也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的举措。

三是我们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支持企业海外获权和维权。我们为企业编制发布了美国、日本、巴西、印度、西班牙、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专利申请实务指引。同时,我们密切与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沟通合作,牵头签署并推动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和《合作措施》。2018年,首批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也得到了老挝的认可,我们和很多国家签署了专利审查高速路合作协议,目前,合作伙伴已经增加到28个,方便企业的获权。

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关注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支持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的获权和维权,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推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在海外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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